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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5-08-26,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配套建设费打入房价会不会推高楼价?

    日前,《广东省城镇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修订稿(以下简称《规则》)开始征求公众意见,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条是:“与商品房配套的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建设费用全部计入商品房的建设成本之中,{TodayHot}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经营者应对所有商品房做好明码标价,包括每个单元的总售价、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 等。”    会不会“换汤不换药”   按照《规则》,这一规定等于是卖房也要实行“一费制”了,今后买家收楼时可不用再像现在一样还要交7000~10000元不等的额外费用了。因为,目前买楼除了支付房款外,到了收楼时还要支付3000~3500元的管道燃气初装费、{HotTag}300元的煤气点火费、1000~3000元的楼宇智能系统配置费,以及有线电视初装费等,个别楼盘还会收取1000元左右的“综合服务费”。匡算下来,买家不花费近万元是难以收到楼的。从这个角度理解,《规则》的实施将可令买家“省”下一大笔费用,因为按照新《规定》,这一系列的费用将不用再在收楼时收取了。   但问题是,这些费用在收楼时不再收取,并非意味着就不用收了,只不过是全部打进了房款,让买家在买楼时一并交纳罢了。换言之,这就等于“羊毛出在羊身上”,只不过是交付的方式不同罢了。   有市场人士表示,将小区管道燃气、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费用打入房价,意味着房价还将上涨。同时,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将这些费用一并打入房价,令本身已经是不甚透明的房价变得更不透明了。毕竟,以往买家还知道缴交的收楼费用的具体名称和用途,但按新《规则》,这些费用将以楼款的形式表现,实际上却并没有省下开支。       真正明码标价谈何容易   至于“经营者应对所有商品房做好明码标价,包括每个单元的总售价、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等”的规定,虽然便于买家进行比较,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因为在销售过程中,不可能将每个单位的优惠折扣这种商业秘密都悉数公开。在一些阶段性的促销时,不排除有降价优惠的措施,而对一些热销单位,也会随时调价争取利润最大化,这是合理的市场行为。   有地产行家直言,开发商可能因此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应对措施,即使标明售价和折扣,但却可能经常变化调整,这样消费者同样是难以看得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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