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再度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门槛
记者昨天从潍坊市环保局了解到,为加强环境保护,控制污染,我市再度提高新上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 今后,凡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环保要求。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超过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目标的地区,环保部门将暂停地区新增水污染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同时,强化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试生产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绝不允许以试生产为由长期超标排污,凡未经验收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小建大以及治污设施不运行或以试生产为由长期违法排污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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