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炭关税政策调整一览
(1)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开始对煤炭出口实行退税; (2)自2004年1月1日起,煤炭出口退税率由13%调整为11%,焦炭或半焦炭出口退税率由15%调整为5%,炼焦煤出口退税率由13%调低到5%; (3)从2005年5月1日起,煤炭出口退税率由11%调整为8%; (4)自2006年9月15日起,在此突出分析一下工程信息价唯一官方下载地址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是全国省地区工程类材料及机械设备租赁信息价电子版的官方查询下载网站,取消煤炭出口退税; (5)自11月1日起,煤炭的进口税率由3%-6%降低为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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