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关于木材出口限制性关税的命令开始生效
据2007年3月9日俄海关网报道:2007年3月9日,俄联邦政府于2007年2月5日颁布的第75号《关于修改<2006年12月23日第795号俄联邦政府令>的政府令》开始生效。命令规定,对某些种类未加工木材的出口关税,除小商品桦木造纸材(直径到15厘米)和名贵树种及硬板木材外,将分三个阶段予以提高:自2007年7月1日起未加工木材的出口关税应增至海关从税价值的20%,自2008年4月1日起增至25%,但不低于每立方米15欧元,自2009年1月1日起将达到80%,但不低于每立方米5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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