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成为进口原木加工出口试点
本报讯日前,国家林业局、商务部、海关总署下发通知,批准福建省莆田市开展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工作。这是我国继满洲里、二连浩特之后,国务院批准的第三批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市。
据了解,试点的实施,将使莆田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企业不再受出口配额的限制,还可以使该试点同进口木材检疫检验除害处理区、秀屿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相得益彰,其“三位一体”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有利于木材加工产业和基地的进一步发展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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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日前,国家林业局、商务部、海关总署下发通知,批准福建省莆田市开展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工作。这是我国继满洲里、二连浩特之后,国务院批准的第三批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市。
据了解,试点的实施,将使莆田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企业不再受出口配额的限制,还可以使该试点同进口木材检疫检验除害处理区、秀屿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相得益彰,其“三位一体”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有利于木材加工产业和基地的进一步发展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