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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警惕进口原木的“隐形欺诈”

     2005年年底,张家港检验检疫局连续检出两批来自巴布亚新几内亚(以下简称巴新)的进口原木材积短少,这是张家港口岸去年进口的巴新原木首次发生的材积短少案例。由于短少的情况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特殊性,堪称“隐形欺诈”。      2005年12月上旬,一辆名为“仙湖”的外轮满载巴新原木靠泊张家港口岸。张家港木材检验人员对该轮卸下的原木进行检验时,发现实际到货数量为7131立方米,短少193立方米,短少率为2.6%,和以往发生的{TodayHot}材积短少案例相比,情况并不算十分严重。检验人员后来仔细审核申报单证时发现,该批巴新原木树种主要有印茄木KWILA和杂木MLH,其价格相差近一倍,印茄木每立方米单价为300多美元,而杂木每立方米单价仅为130美元左右。“价格相差这么大,外商会不会在树种上故意搞鬼呢”?检验人员多了一份警觉。      经仔细核对国外的原始码单和对照实际检量的码单,问题浮出了水面。外商提供的原始检验码单印茄木检量直径明显偏大,比实际直径虚增了4—5厘米,造成实际到货的材积短少了293立方米,短少率高达8.2%;价格较低的杂木直径比较相符,实际检验的材积还多了100立方米。      据了解,发生此类材积欺诈案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们国内的进口商缺乏有序竞争的理念,盲目加价抢货,给不法外商实施欺诈提供了机会。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要警惕外商的“偷梁换柱”行为,对于进口木材特别是贵重木材,应尽可能实施装船前预检验或派员至国外监装,将问题堵在国门之外;到货后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当地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并持官方检验证书积极对外索赔,维护合法权益;对诚信度差的国外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警示其他进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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