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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新能源建设未有穷期

    ●在电力供应趋向缓和甚至可能“过剩”的情况下,尤其要警惕放慢新能源建设步伐的倾向

  ●我国对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仍处于萌芽阶段,如何消除开发高成本的难题,“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相关办法{TodayHot}就是良策之一

  为配合元旦起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于上周末颁布,其中明确规定,生物质发电能获得每千瓦时0.25元的政府补贴等。这些法规的出台,为我国新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扫除了政策性障碍,受到广泛关注和欢迎。

  所谓可再生能源,是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主要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由于技术手段等限制,目前除了水能利用开发形成规模外,我国对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仍处于萌芽阶段,开发利用的潜力很大。

  可再生能源近年来才得到重视,一方面是受现有的技术手段所限制,利用这些新能源的成本高,比如,小水电发电成本约为煤电的1.2倍,生物质发电为煤电的1.5倍,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成本更是目前煤电成本的十几倍。另一方面,传统化石能源价廉物美、利用起来驾轻就熟。而且,一些地方长期以来片面认为我国“地大物博”,煤炭资源丰富,因此,不但对风能、太阳能、生物{HotTag}质能等没有兴趣,就是对技术手段相当成熟的水电也存在偏见。

  然而,以煤、石油为主角的化石类能源,分布不均、要占用大量的运输资源、总量有限,同时污染环境。这样的矛盾,在过去的两年间暴露无遗。煤电油运供应紧张,许多地方甚至出现“煤荒”、“电荒”、“油荒”。为了渡过难关,各地想方设法,特别是电源建设上“大干快上”。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地方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可再生能源法》也就应运而生。

  但是,由于国家宏观控制措施到位、粗放型经济增长得到制约,经济增幅趋缓导致用电需求下降,同时,电源建设经过两年多的“大干快上”,各地装机容量大幅度增加。比如在浙江省嘉兴市,仅去年前11个月,企业自备发电机组就净增5500多台,拥有近15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加上近两年上马建设的近30家地方火电项目,嘉兴方面开始担心起这些发电项目的出路问题。因此,从去年底开始,“电力供应拐点初现”、“2006年下半年起电力将面临过剩”等担忧浮出水面。这一新情况的出现,可能让一些地方“好了伤疤忘了痛”,新能源开发利用可能面临新的挑战。

  电力供应从紧缺趋向缓和甚至可能出现新的“过剩”的情况下,要不要继续鼓励支持可再生新能源的开发、建设?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因为从长远看,煤、石油等一次性能源的枯竭只是时间问题,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性能源才是真正“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东西,这也是国家坚定不移鼓励支持新能源开发利用的理由所在。

  目前,无论是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还是一些地方新上马的秸秆发电工程,都是企业在运作。政府如何消除这些企业高成本的难题,继续将他们“扶上马,送一程”?国家发改委日前颁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就是一个很好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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