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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电煤价格放开后的两大杞忧

    由于国家发改委取消电煤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TodayHot}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煤老大“高呼涨价”,发电企业齐声说“不”,双方至今仍然未签订实质性合同。针对煤电双方价格分歧较大的问题,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朱宏任表示,国家对电煤价格实行“放开、稳定、监管”三原则。如果电煤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国家还是要采取一定的监管和控制措施(《中国青年报》1月25日)。     任何一项改革都涉及利益的再分配。由于政府不再对价格发言,煤老大和发电企业之间开始“白刃相见”,为维护各自的切身利益而战。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但是如果不继续推动相关改革,那么目前的改革就可能倒退或者被扭曲。     2004年,因为煤电双方谈不拢价格的涨幅,从而触发拉闸限电事件此起彼伏。那年最先断煤的发电厂竟然是产煤大省山西当地的发电厂,这使得不少当地煤矿连生产用电都没有。当时,电力部门还破天荒地披露了全国各地的电力调度信息,并进一步引发了众多企业对拉闸限电的担忧。如果煤电双方价格无法谈拢,那么就有可能在煤炭供应吃紧的情况下再次面临“断煤”、“断电”之忧。如果这种情况今年重新上演,那么相关改革就可能夭折,国家发改委为了保证煤炭、电力行业平稳运行,就会被迫再次像2004年底那样,重新采取电煤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     但是,也可能出现另外一种情况:煤老大与发电企业达成协议。作为发电企业的供应商,煤老大当然有更大的话语权,从而在协议中争取到更多的利益。成本增加后,发电企业当然不可能自愿地做“冤大头”,不肯承受发电成本增加和利润被煤炭行业侵蚀的痛苦,而是去寻求监管方的政策支持,要求监管方以政策支持来消化成本包袱。这就可能出现“监管俘获”现象。     美国经济学家施蒂格勒在上世纪60年代对电力行业做了一个经典的研究。他发现凡是实施电力监管的美国各州,电价比没有监管的各州还高。他提出“监管俘获”的理论解释这种现象,即垄断厂商把监管当局和政府俘获了,{HotTag}监管当局成了维护垄断厂商利益的工具。这个理论已被学界接受,施蒂格勒也因此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虽然我们一直在进行电力体制改革,但是改革并没有突破。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电力行业还存在着严重的垄断现象。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电力巨头们没有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却有“成本最大化”的动机。诚如《经济学原理》所说,“垄断者的利益显然不是在于把供给和需求调节得使他出售商品所能取得的售价恰够补偿他的生产费用,而是在于把它们调节得能够给他提供最大可能的纯收入总额。”因此,稍有风吹草动,涨价即成为转嫁成本、提升利润的最便捷、最长效机制。由于电力行业至今仍实行由国家价格管理部门为其定价的计划性的价格机制,所以电力企业不会想方设法地消化成本,而是积极地奔走寻求监管方的政策支持,就可能出现“监管俘获”现象。     当然,笔者希望以上仅是杞人之忧,但是如果不对我国的资源价格进行彻底改革,如果不加快电力企业的市场化改革,那么我们的忧虑就可能成为现实。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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