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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商业房分零预售“急刹车”购买时先看产权证

    昨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通知,即日起严禁商业、服务用房类的商场、商铺、宾馆、写字楼及农贸市场等在预售期间分零销售。同时,商服用房分零现售需取得《房地产权证》(总证),并且分零销售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    业内人士表示,禁止商服用房分零预售,堵住了开发商的变相融资行为,商业地产开发的门槛抬得更高。    分零预售“急刹车”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商场、农贸市场等商服用房在预售期间,应整层、整体进行销售或按批准的建筑设计和预售许可进行销售,严禁分零销售。    该人士称,近段时间以来,连续出现了龙寰农超、中华广场等开发商卷款逃跑事件。这些事件都是开发企业在销售商服用房类的商场、农贸市场时,采取欺诈和蒙骗手段,以高额回报或各种包租、返租等手段诱骗购房{TodayHot}人投资购买其擅自分零的摊位。中原地产高级营业总监何伟坚告诉记者,从通知内容看,重庆基本上是取消了商业服务用房的预售制度。“商业服务用房要在预售期间要整层、整体销售是比较困难的。”    购买时先看产权证    商业服务用房在满足一定的规定后仍可以分零销售。市国土房管局人士提醒说,消费者在购买分零销售的商服用房时,一定要先看其是否取得《房地产权证》(常说的总证、大产权证)等。此外,商服用房分零销售应当以权属单元为销售标的物,且套内建筑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该人士说,所谓权属单元是指符合房屋权属登记条件,具有永久、固定维护结构、四至界限清楚的幢、层、套(间)等基本单位。    “最后,房地产权利人还要在办理房地产权利分割变更登记手续后,方能进行分零销售。”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已经在全市范围内清理已经或正在销售的商场、农贸市场的销售情况。    市国土房管局人士表示,以后符合规定的分零销售商服用房的权证登记将按新的规定办理,而之前的可以继续按原有规定办理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    ——新闻链接——    龙寰超市办证方案出台    昨日,市国土房管局还对涉案金额超过上亿元的“龙寰超市事件”出台了业主产权证的办证方案。    市国土房管局介绍,从2003年开始,重庆龙寰公司以高额回报、返租等方式,分零销售农贸超市的摊位,但龙寰没有将大部分业主的《销售合同》在房交所办理合同登记。据介绍,凡涉及龙寰超市问题的各区县,在购房人申请权属登记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办理权属登记的项目应是龙寰公司取得合法产权的项目;购房人已付清全部购房款、未付清的由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收取剩余购房款、对已经办理房地产权证,但因税费尚未完结而没发证的,可在收取个人应缴纳税费后颁发《房地产权证》,龙寰公司应缴纳的部分,暂时采取挂账方式处理、办理权属登记时,应按实地勘察现场核对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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