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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能源法,给我们一种期待

    身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的中国,将结束长期以来能源基本法缺失的状态。日前,由中央15委部局联手,发改委主任、国家能源办主任马凯亲自担纲起草组长的《能源法》制定工作已经拉开序幕。那么,{TodayHot}能源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给我们留下了一种期待。 

    《能源法》应该是一部纲领性法律 

    《能源法》与《电力法》、《煤炭法》有所不同,它不会是一部具体化的局限于行业的法律;与《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也有区别,不是立足解决每一个层面的问题而制定的专项法律;与长达1000多页的《美国能源法案———2005》也不类同,不是一部统筹性法律。中国的立法框架决定了《能源法》应该是一部纲领性和政策性的法律,是为国家能源的总体发展建立方向座标,对相关立法进行方针指导,而不可能仅仅是一部局限性的专业法律。 

    《能源法》所需要明确的是一些原则,为各种与能源相关的法律法条的制定和修订确立原则,所以《能源法》确定之后,还需要起草落实大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还需要对已经制定的相关法律进行必要的修订,重新制定有关的法规和规章,因此,《能源法》的制定可能会引起中国相关法律的大调整,将不能适应国家可持续发展大政方针的有关法律条款相应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调整。不管《能源法》制定者的初衷是否如此宏大,但《能源法》的制定将会掀起一次“蝴蝶效应”,不可避免地成为中国一系列法律大调整的序曲,将成为中国建立能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的法律定向而载入史册。 

    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晓平说,因为《能源法》将成为中国的一部纲领性法律,所以我们更需要采取稳健的立法态度,不能急于求成。中国是全球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制定一部决定全球1/5人口的能源发展方向性的法律将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不仅会影响13亿中国人的未来,也会影响全球65亿人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一种科学、稳健和全面的立法态度。 

    《能源法》的制定目标将会更侧重于操作 

    自1993年中国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之后,我国对外石油依存度由1995年的7.6%上升到2000年的33.8%。到2020年,石油消费量最少也要4.5亿吨,届时我国的对外石油依存度最少也要达到60%,这使得中国的石油安全问题变得十分突出。 

    回顾历史,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关于能源立法的工作都是源于三十年前的那场石油危机。20世纪70年代,由于一系列政治事件和经济的发展,发生了世界范围内的石油危机,世界能源供应形势空前紧张。有效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能源,压缩石油消费,成为当时各国最紧迫的问题,促使各国开始能源立法的进程。1974年法国制定《省能法》,1976年英国颁布《能源法》,1978年美国颁布了《国家能源政策法》,日本于1979年颁布《能源使用合理化法律》。这些法规的颁布,对缓解能源危机、发展经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愈发紧张的国际能源环境下,国家的能源战略显得尤为重要。 

  而2005年8月,美国刚刚通过的新的能源法——《能源政策法2005》,{HotTag}多达一千七百多页,内容庞杂,可以说是建立了能源法立法史上一个新的记录。 

  “美国新出台的这部法律,可以说对我国政府的触动比较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冯飞副部长说,“这也是我国加快《能源法》制定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 

    据了解,美国的这部《能源政策法》,不但内容非常充足,而且可操作性强,将各项政策目标尽可能量化,同时还制定具体的财税措施、管理程序和奖惩办法以利于目标的实现。 

    “而我国已颁布的法律都是原则性强而可操作性差,可以预见,《能源法》的制定目标将会更侧重于操作,但是内容可能不会如美国的《能源政策法》般庞杂,会集中在一些比较重要的领域。”冯飞说。 

    将要出台的能源法有哪些突破 

   国家能源办副主任马富才说:“能源法将涵盖能源资源勘探、研究开发、生产运输、贸易与消费、利用与节约、对外合作、能源安全与监管等诸多环节。” 

   据了解,《能源法》将建立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法律规范,明确有关能源政策,建立能源安全与应急体系的法律制度,规范能源对外合作行为,以实现保障能源供给、促进能源开发、优化能源结构、维护能源安全、规范资源利用,加强能源合作。 

   但是,由于涉及能源的法规牵扯面相对较大,其中的内容又长于原则短于操作,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愈发显得无法起到必要的协调与监控作用。 

  而现行法律的实施不力也是普遍问题,能源法律也概莫能外。去年被媒体热炒的“能源警察尴尬事件”就很明显的点出了这种问题。执法部门职能不明确,管理松散,执法工作具体条款规定的模糊和缺失实际上已经把一个法律变成了一个指导性文件,效力极大削弱。 

   一个法律能不能很好地被落到实处,关键在于有没有建立相应的执法机制。 

    《环境保护法》、《电力法》因为有一个执行团队,政府或企业出于自身需要会比较好的贯彻落实。而《节能法》因为没有相应的执行团队,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实施。 

  中国要制定《能源法》,建立对应的执法机构是非常关键的。中国的能源已经成为一个全球化的问题,国际机构和各国政府也因为中国没有能源主管机构而出现沟通不顺的问题。因此,制定《能源法》,需要建立一个能够对中国能源全面担负起责任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保障《能源法》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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