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6年购房贴息的房价标准和贴息标准未变
在2005年度,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房贷款贴息的房价标准和贴息标准均比2004年度提高。目前2006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标准已定为18645元,比去年提高了1962元。 记者昨天走访市财政局购房贷款贴息结算处现场时得知,今年购房贴息的房价标准和贴息标准尚无变化,按照2005年度公布的标准执行。 房价标准所购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4500元,且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或所购二手房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500元,但总价{TodayHot}不超过33万元。如果所购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4500元,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超过幅度在3%以内,按90平方米计算享受贴息政策。 享受贴息的家庭,在政策执行期内享受贴息的商品住宅仅限一套。 贴息标准购买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4000元的商品住宅,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5%的贴息。 购买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000元、但不超过4500元的商品住宅,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0%的贴息。 购买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500元、但总价不超过33万元的二手房,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0%的贴息。 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执行期是从2003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最高”贴息是指5年执行期都享受到。贴息政策的实际享受期为每个购房家庭可享受贴息政策之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止。 如果一个中低收入家庭今年6月1日购买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500元、但总价不超过33万元的二手房,贷款24万元,实际享受的“最高”贴息为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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