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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佛山照明股改方案新鲜出炉

  “现金牛奶”之称的佛山照明股权分置方案近日出炉:流通A股股东每持10股获送24.50元的对价支付,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该方案表示,将以对价支付换取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将向在股权登记日(即3月8日){TodayHot}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给予超过3.6亿元的现金对价。股改后A股首个交易日,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受让佛山照明13.47%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股权分置方案首次对出让的国有股权作出了明文规定:欧司朗佑昌受让的佛山照明13.47%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的60个月内或2011年12月31日前(两者中以较早发生的日期为准),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股改后,欧司朗佑昌、香港佑昌承诺,在本次股改与股份过户完成后4年内,将在佛山照明年度股东大会中,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投赞成票,提出的分配议案中,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佛山照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5%。为了保证上述承诺的实现,佛山照明董事会承诺:(1)佛山照明在2006-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每年递增10%-15%;(2)在向佛山照明股东大会分别提交的2005-2007年度分红议案中,以2002-2004年三年平均每股分红额0.45元为基础,每股分红额(含税)分别不低于0.45元、0.47元和0.49元;(3)不向佛山照明股东大会提出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三年内进行上市公司增发融资的议案。     为保持佛山照明管理团队的稳定,于佛山照明23.97%股份过户完成后,欧司朗佑昌、香港佑昌还承诺,将在佛山照明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HotTag}继续支持钟信才先生担任佛山照明的董事长,确保佛山照明现有管理层在三年内基本保持不变;条件是,现有管理层的表现没有变差且没有因此对佛山照明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在股权分置改革和佛山照明13.47%股份过户完成后5年内, OSRAM(指OSRAM Gelleschaft mit beschr·nkter Haftung,德国公司,系欧司朗佑昌的大股东)会按照OSRAM 和佛山照明于2004 年8 月31 日签订的灯产品购买合同的条款,向佛山照明购买灯产品。另外,欧司朗佑昌承诺于佛山照明13.47%股权过户完成后,经佛山照明要求,促使OSRAM 按佛山照明和OSRAM 将商定的条款和条件,考虑向佛山照明提供适宜的技术协助和诀窍。 佛山国资委为股东垫付对价     佛山国资委此次在股份转让已经完成了所有的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以极大的魄力,承担起高达2.40亿多元的巨额现金对价。同时,为了使公司股改得以顺利进行,佛山国资委同意对未能执行股改方案中规定的非流通股份,为获得上市流通权需承担的现金对价,非流通股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金额高达1.19亿多元。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佛山国资委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及其相关期间的利息,或取得佛山国资委的同意。     此前,佛山市国资委将持有的23.97%佛山照明股份转让给了世界三大电光源巨头之一的欧司朗和香港佑昌,并确保佛山照明现有管理层在三年内基本保持不变。股权过户完成后,欧司朗佑昌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47%;香港佑昌持公司总股本的10.50%。     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佛山国资委与股权受让方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股改方案实施过程中诚实守信,及时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国证券网) 佛山照明对价方案优厚     从佛山照明公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看,现有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票将获得24.50元现金对价。该股现金对价之高,令人赞叹不已。佛山照明业绩优良,成长性好。在2004年10月之前,股价稳中有涨,此前持有该股的多数投资者应该是受益的。只要不是历史最高价买入的投资者,近年来不会有较大的损失。该对价方案比较优厚,首先,未来5年内没有减持压力,欧司朗佑昌承诺,其受让的佛山照明13.47%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的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次,四年内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佛山照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5%;另外,佛山照明在2006-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每年递增10%-15%;2005-2007年度分红分别不低于0.45元、0.47元和0.49元。公司管理层支付对价的态度非常诚恳,能够被投资者所接受,该股的市场表现也会比较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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