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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增值税有望取消

    第四届远东钢铁会议及2006年中国铁矿石会议于3月28日在北京大饭店召开。中国钢铁协会副秘书长戚向东,中国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贾银松,中国国务院研究室工业交通贸易司副司长刘健生,五矿商会副会长严邦松,中国冶金矿山协会会长邹健都到会并发表讲话。    会中,戚秘书长严厉指责了部分媒体报道45家钢厂强行提价救市的举措,钢材价格波动是正常现象,所谓联手行动,没有事实根据。2月份国内国际钢材市场价格呈现全面反弹态势,预计后市仍将维持企稳回升局面。同时,针对近期市场议论较多的钢材期货问题,戚秘书长也否认了钢协反对期货交易是控制市场定价权的观点,并进一步指出,早在1993年,全国的12个大行{TodayHot}业中,国内钢材的定价权率先交由市场执行。    据戚秘书长透露,为进一步促进钢铁业良性发展,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国内十四家大钢联名上书国务院,要求取消“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增值税。同时,在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罗冰生也向温总理提高了该申请,目前该申请正在处于讨论当中,还未最终确定。“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原称为“以产顶进”),是国家为支持我国钢铁工业发展和提高市场竞争力而制定的一项重大政策。国产钢材进入加工贸易市场要征17%的增值税,进口钢材却不用,这是完全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甚至是对国内钢企的歧视。    背景回放    1998年,由于亚洲金融风波冲击,我国经济面临很大的困难,各行业需求不足,效益低下。为克服困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如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政策、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政策。但在加工贸易发展中,出现国内、外企业不平等竞争问题。加工贸易企业一直使用进口钢材,主要是采用来料、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实行免税或先征后退。而国产钢材进入加工贸易市场却要征17%的增值税,与进口钢材不能公平竞争,限制了国产钢材进入加工贸易市场。1998年国家为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钢材,解决与进口钢材在税收政策上不平等问题,经国务院多次讨论研究,专门制订了钢材“以产顶进”政策。即经过批准的列名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的“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实行全额退(后改为免抵)增值税,但2005年以来为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出口力度,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并于7月1日取消钢材“以产顶进”退税政策。    目前“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品种已扩展到中厚板(造船板)、集装箱板、冷轧板、热轧(卷)板,以及其他板材、型材、优质钢、管材、线材和其他钢材等10大类70个品种数百种规格。且有些品种替代进口取得了明显进展,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如2003年我国加工贸易使用热轧板507.61万吨,其中有国产“加工出口专用钢材”242.73万吨,市场占有率47.82%。2004年达到50%以上。2003年加工贸易使用线材103.34万吨,其中国产64.09万吨,市场占有率为62.02%;加工贸易使用棒材36.67万吨,其中国产19.86万吨,市场占有率为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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