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9日接到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06]24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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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9日接到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06]24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