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鼓励可再生能源应用 新建楼房不节能不准销售
13日从广西住宅科技与绿色建筑技术交流会上获悉,广西将鼓励和引导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行业的应用,“十一五”期间将建设300万平方米太阳能建筑,同时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不节能的不准销售。 据悉,广西将建立节约型社会激励约束机制。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采取禁止投入使用等措施进行限制;对超过节能设计标准或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和绿色建筑,采取减免税收、费用、贴息贷款、财政补贴等进行鼓励;对公共建筑限期进行节能改造,限期内财政贴息;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行财政补贴等手段进行调控。
点击数:2047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