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自治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协议供货商的通知
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区直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藏财采办[2005]1号),我中心就自治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协议供货商进行征集。为圆满完成协议供货商的征集工作,借鉴中直机关及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选择合格的办公家具协议供货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规范操作,竞争择优,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体现"效率、公正、权威"的工作宗旨,达到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采购程序{TodayHot}的目的。
二、办公家具采购的具体要求
(一)按照办公家具档次确定技术指标、原材料要求、工艺要求和环保要求。
(二)技术指标不具有倾向性,主要原材料不指定品牌,只载明原材料档次和技术指标。
三、投标供应商条件
在拉萨市有固定营业场所,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
(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报告(地市级以上);
(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otTag}
(五)信用证书AAA级;
(六)提供产品折扣率。未按折扣率执行取消协议供货商资格。
四、协议供货范围
本次协议供货范围: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协议供货期限为2006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其他事宜
报名时间为:2006年5月10日-15日(上午9:00-下午6:00)
本次报名工作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或投标。报名时请持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和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资格证原件。
凡对本次办公家具报名提出家具方面或其它方面问询,请在2006年5月15日前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院内)
邮编:850000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6817312
传真:0891-6833519
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点击数:2033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