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半人造板抽检不合格
本报讯 昨日,省质监局公布了2006年第一季度全省人造板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274家企业的288批次产品,批次合格率为51.74%。
抽查不合格的产品是:闽清县东桥大溪巨星木材加工厂生产的细木工板(2006年3月生产)、建瓯市旺室木材经营加工厂生产的细木工板(2006年2月8日生产)、邵武市金福人造板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2005年10月生产)、漳州市龙文区海利胶合板加工场生产的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2005年12月生产)、清流县长达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TodayHot}土模板用胶合板(2006年2月18日生产)、三明市金松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硬质纤维板(2006年1月12日生产)。
针对人造板行业存在的种种问题,质监发出了提示。
一、查看包装上或者板上是否有产品标志;是否有甲醛释放限量标志E1或E2,应选购符合E1或E2要求的板材。
二、向销售方提出查看能代表本批次产品的抽检检验报告,查看检验报告中板的甲醛释放量和物理力学性能(如静曲强度、胶合强度、浸渍剥离)是否符合要求。
三、选购胶合板、细木工板、装饰单板贴面板胶合板应选择面板上没有鼓泡、开胶等现象的板材。
四、选购实木地板时,应在所开单据上标明所选购地板的树种的名称及产品等级。
五、选购时应选择品牌响、知名度高、国家质量免检的产品。
六、当对所购产品质量有疑义时,应把产(商)品送往有资质的权威检验机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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