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委要求积极推广使用钢筋保护层塑料垫块
广州市建委近日发出《关于在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钢筋保护层塑料垫块的通知》(穗建筑[2006]311号),要求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推广使用钢筋保护层塑料垫块,尤其是财政性投资项目,需优先使用钢筋保护层塑料垫块。通知强调,进入广州市工程建设领域的钢筋保护层塑料垫块生产企业应向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6月10日后,未备案的企业生产的钢筋保护层塑料垫块不得在广州市销售。 通知要求,对未使用钢筋保护层塑料垫块的工程,各区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结构工程质量。{HotTag}使用钢筋保护层塑料垫块的工程项目在申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时,应作为使用新技术的工程项目,给予加分奖励。 鉴于国家尚未制定钢筋保护层塑料垫块产品相关标准,为确保工程结构质量,钢筋保护层塑料垫块所用的材料、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使用等要求按《钢筋保护层塑料垫块质量控制指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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