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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深圳建房前先缴房屋养老金个人自建私房除外

    随着清理“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工作的推进,开发商在深圳房地产市场上的开发成本也将越来越高。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市政府《关于收缴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今后房屋的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持有这笔“养老金”的交款证明文件和专用票据,方可到国土部门办理项目初始登记。   按照深圳现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两部分,后者则占到了房屋维修基金的大部分,因此也被称作房屋的“养老金”。多年来,由于多种原因导致该项基金收缴不力,深圳全市楼宇共计约有上百亿元尚待清缴。此次《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深圳住房{TodayHot}“养老金”欠账的清理工作已经进入了实质操作阶段。   《通知》中明确,凡在深圳行政区域内,自1994年1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起,全市所有竣工交付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住楼、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均应当统一缴存专用基金。但单一产权的房屋(包括个人自建私房)除外。《通知》除对今年以前需要清缴的工作作出了安排外,还明确规定,在2006年3月13日后,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项目初始登记前,应先缴纳这笔“养老金”,然后持交款证明文件和专用票据,方可到国土房产局各产权登记部门办理项目初始登记手续。   据了解,今后深圳市还将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全市专用基金的专户存储银行,设立一个全市统一的专用基金银行专户(以下简称基金专户),并在各区分设账号,用于这笔基金的存储和划拨。而在专用基金追缴期间,暂不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使用专用基金的申请。    《通知》中还透露一个信息,即开发商如拒绝缴纳这笔基金,政府将考虑用其项目商业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折抵的方法解决。 {HotTag}  相关   欠地皮钱的政府下月起追账   本报讯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下发了《深圳市清缴地价欠款工作方案》,自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的一年间,将对截止到今年6月30日前仍未付清地价款的用地单位,依法全面启动收地、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法律程序。必要时,将把欠缴地价款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名单在深圳信用网上公布。那些欠缴地价款的开发商,今后的日子不好过了。   这次深圳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地价款清欠行动共有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市国土房产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国税、地税、规划、建设、财政等10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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