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资讯新闻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普通硅酸盐耐火纤维毡

标准名称 普通硅酸盐耐火纤维毡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英) Ordinary alumina-silicate refractory fiber felts
标准号 GB 3003-82
标准发布单位 国家标准局发布
标准发布日期 1982-03-29发布
标准实施日期 1983-01-01实施
标准正文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温度不大于1000℃、中性或氧化性气氛的工业 炉用普通硅酸铝耐火纤维毡。 1 分类 1.1 普通硅酸铝耐火纤维毡的牌号定为:PXZ-1000。 1.2 牌号中的字母均为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 P X Z-1000 ┃ ┃ ┃ ┃ ┃ ┃ ┃ ┗━━━━ 表示工作温度1000℃; ┃ ┃ ┃ ┃ ┃ ┗━━━━━━ 表示毡; ┃ ┃ ┃ ┗━━━━━━━━━表示纤维; ┃ ┗━━━━━━━━━━━━表示普通 2 技术要求 2.1 化学成分 毡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 ────────────────────────┬───────────── 成 分 │ 含 量 ──────────┬─────────────┼───────────── │ │ 96 AL2O3+SiO2 │ │ ──────────┤ 不 小 于 ├───────────── Al2O3 │ │ 45 │ │ ──────────┼─────────────┼───────────── │ │ 1.2 Fe2O3 │ │ ──────────┤ 不 大 于 ├───────────── │ │ K2O+Na2O │ │ 0.5 ──────────┴─────────────┴───────────── 2.2 物理性能 毡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 项 目 │ 指 标 ─────────────────────┼───────┬──────── │ 130 │ ├───────┤ │ 160 │ 容 重,kg/m[3] ├───────┤ ±15 │ 190 │ ├───────┤ │ 220 │ ───────────────┬─────┼───────┴──────── 渣球含量,%(>0.25mm) │ │ 5 ───────────────┤ ├──────────────── 加热线收缩,%,1150℃,保温6h │ 不大于 │ 4 ───────────────┤ ├──────────────── 含水量,% │ │ 0.5 ───────────────┴─────┴──────────────── 2.3 外形尺寸偏差 毡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mm ────────────────────────┬───────────── 尺 寸 │ 允许偏差 ──────────┬─────────────┼───────────── │ │ ±2 │ 10~40 │ 厚 度 ├─────────────┼───────────── │ >40 │ 协议确定 │ │ ──────────┼─────────────┼───────────── │ 400~500 │ ±2 │ │ 宽 度 ├─────────────┼───────────── │ │ │ >500 │ 协议确定 ──────────┼─────────────┼───────────── │ │ ±3 │ 500~1000 │ 长 度 ├─────────────┼───────────── │ │ │ >1000 │ 协议确定 ──────────┴─────────────┴───────────── 3 试验方法 3.1 制样 毡的检验制样按 GB 3008-82《普通硅酸铝耐火纤维毡检验制样规定》进行。 3.2 化学分析 毡在进行化学分析前,必须将试样加热至1000℃,并保温1h, 随炉自然冷却至室温,然后按 YB 365-75《粘土、高铝质耐火 材料化学分析方法》进行。 3.3 容重 毡的容重检验按 GB 3004-82《普通硅酸铝耐火纤维毡渣球含量试验方法》进行。 3.4 渣球含量 毡的渣球含量检验按 GB 3006-82《普通硅酸铝耐火纤维毡渣球 含量试验方法》进行。 3.5 加热线收缩 毡的加热线收缩检验按 GB 3005-82《普通硅酸铝耐火纤维毡加 热收缩试验方法》进行。 3.6 含水量 毡的含水量检验按 GB 3007-82《普通硅酸铝耐火纤维毡含水量试验方法》进行。 3.7 外形检查 毡的外形尺寸的检查按 YB 845-75《耐火制品外形、尺寸、断面的检查方法》进行。 4 检验规则 4.1 批量 每批毡不得超过1000kg。 4.2 取样 每批产品中任意取不少于3块整毡作为试样进行检验。 4.3 复验规则 检验结果如有某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产品中再任 意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 复验结果,即使有一项不合格,则整批作为不合格品。 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5.1 标志 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厂名称或标志; b.产品名称和牌号; c.产品规格和重量; d.产品出厂日期及批号; e.防潮等标志。 5.2 包装 毡必须用塑料袋密封,再装入硬纸箱捆牢。 5.3 运输 毡必须用有防潮防雨设施的车辆运输,装卸时不得抛扔、碰压,防止散包。 5.4 贮存 毡应存放在干燥、防潮和仓库内保管。 5.5 质量证明书 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并注明理化指标。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洛阳耐火材料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文彦、权玟相。

建材价格河南省建材价格洛阳市建材价格
文章字数:5453
点击数:1897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