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典地板开发商被判赔偿2.9万元
杨某花129万元购买了一套精装修住房。入住新房后,他因欧典地板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8月7日,北京市一中院判决开发商华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杨某木地板赔偿款、误工费等共2.9万余元。
杨某说,他于2004年6月购买了一套西坝河北里太阳国际公馆精装住宅。杨某入住后发现华睿公司安装的欧典地板起鼓。他多次与华睿公司联系地板修理及更换事宜,华睿公司总以无货等理由推托。经杨某催促,{HotTag}华睿公司在2005年4月21日更换地板,但杨某又发现换的全是防磨层破损、表面变形的破旧地板。
华睿公司解释说,由于当时厂家无货给,他们给杨某更换的地板是从新房内拆卸下来的,是只铺过而未用过的新地板。今年1月,华睿公司称他们已从厂家购买了140平方米新欧典地板,能够将杨某客厅的木地板全部更换,因而拒绝赔偿损失。
经过调查,法院认可了杨某所讲述的“地板遭遇”。此外,根据欧典地板厂家工作人员的说法,杨某最早铺装的地板是“德国原装进口的复合地板”,而华睿公司为杨某更换的木地板则是其自行加工改小后再包装的,根本不是厂家原包装地板。法院认为,华睿公司无法证明其有足够的质量合格、型号相符的欧典地板可供杨某更换,因而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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