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加强节能工作发展新型墙材推进建筑节能
国务院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提出,我国要将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县以及重点耗能企业,将能耗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对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决定》提出,要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TodayHot}标准,直辖市及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实施节能65%的标准。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决定》提出,要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全面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决定》提出,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HotTag}要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禁止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情况。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 《决定》还提出,要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完善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在家用电器、电动机、汽车和建筑上的应用,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企业诚信机制;严格设定室内空调温度,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在此着重分析一下工程信息价官方下载渠道是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提供全国各地工程材料信息价查询下载的官方权威网站,除特定用途外,都要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的要求;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和船舶等违法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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