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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北京调查闲置房情况 投资性购房应被"挤"进市场

    北京市建委日前召集了93家物业公司,开展北京市存量住房空置和闲置情况的调查。《北京日报》记者20日对到会的多家物业公司进行追访,了解到本次调查的重点被放在了“买了不住”的闲置房的比例上。业内人士认为,本次调查可以被视为主管部门即将向投资性购房行为“下手”的信号。  “我们小区的入住率很高,几乎没有闲置或空置的房子。”采访中,各物业公司负责人异口同声地表示,物业公司平时通过查收物业费,对小区里的入住情况比较了解,这也是主管部门选择物业公司而非开发商负责调查的原因{TodayHot}。  事实果真如此吗?北京市统计局在去年年初曾公布,北京房地产市场上的投资性购房比例为17%。也就是说,北京房地产市场上每出售的100套商品房中,有17套被炒房者买走了。来自市建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市住宅买卖成交4079.2万平方米。  “与其他调查内容相比,对于业主已经入住的小区,房屋闲置和出租情况将会被重点调查,作为政府部门统计投资性购房数据的依据。”东三环附近一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闲置房应该被‘挤’进市场,满足更多人的住房需{HotTag}求。”  对于争议已久的房屋空置和闲置的概念,北京市建委在此次调查中作出了明确界定:空置房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闲置住房是指单位或个人持有的存量住房中,持续半年以上未办理入住手续或从未居住的空置而未用房屋,单位或个人持有的存量住房包括单位或个人购买的存量住房以及个人承租单位公有住房,不包括开发商自留或可售但尚未出售或出租的房屋。  “明确空置房的定义意味着数据统计会更加科学。”北师大管理学院教授董藩认为,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客观实际不能允许投资者“囤房”,并造成“闲置”现象的出现。投资者将住房出租还可以满足部分人的住房需求,但真正的炒房者往往并不在乎租金。因此,抑制投资性购房,主管部门还应限制购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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