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的幕墙不得投入使用
为保证建筑幕墙的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防止因幕墙炸裂、脱落伤人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记者昨(19)日从市建设局了解到,从近日起,我市凡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幕墙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工程不得备案,工程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据介绍,今后,凡在我市境内建设工程安装的各种建筑幕墙必须经现场见证取样并经具备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市建设局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幕墙的监管,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幕墙工程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工程不得备案,所属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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