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狮决定5年内要建设各类住房2万套
近日,石狮市公布《石狮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决定在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2万套,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 据了解,石狮市住房总建筑面积为1687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5万平方米,公有住房42万平方米,私有住房及集体土地自建住房1358万平方米。 根据石狮市的行政区域面积、人口增长情况以及人均{TodayHot}住房建筑面积要求,规划期内,石狮市住房总需求为208.7万平方米,应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5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建设商品住房176.7万平方米。 按照规划,石狮市将积极落实住房发展规划目标,实施高效、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规划期内,在符合规划控制原则和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住房建设的容积率水平,市区住房建设容积率不低于2.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另外,石狮市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划期内,对新出让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房源的基本信息应及时、全面、准确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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