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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首宗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地块将亮相

   《第一财经日报》从深圳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10月31日,深圳将推三宗招标地块,其中一宗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5%将作为政府公共租赁房,产权属于政府。如果拍卖成功,这将是全国首宗执行新政公共租赁房参与拍卖的地块。    三宗地块分别位于宝安观澜和龙岗坪山街道办,总建筑面积近53万平方米,且出让公告中规定,出让的所有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95%以上。  {TodayHot}  此外,其中编号为A906- 0312 和A909-0097 的两地块相隔不远,两宗地的建筑面积都在20万平方米以上。9月底建设部的新规定中表示,对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小区,将实行建筑能耗核准制。如果节能水平不达标,将禁止其开工建设。按照该规定,这两宗地将面临实现建筑能耗核准制。    在出让的三宗地中,编号为A906-0312的地块,公告中要求竞得人须在项目建成后,将其住宅建筑总面积中的15%(计31503平方米)的住房无偿提供给政府作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对于未来该公共租赁房的交付标准,公告也详细标明了,认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须为45至50平方米(超过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计),户型须为两室一厅或一室一厅。    此外,开发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筑设计应纳入住宅区整体规划设计中总体考虑,集中建设,外观应与整个住宅区和谐一致,并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平面布局合理,小型适用,简单装修(装修标准见另外的规定),厅、卧、厨、卫和阳台齐全。    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拿到的土地中含有政府租赁房,会增加很多成本,开发商在土地价格上会斟酌再三,整个土地的出让价格将大幅拉低。    记者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在由该局和市规划局最近联合起草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明确了今后5年深圳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思路:总建筑面积为570万平方米,占5年内住房总需求量的1/10。  {HotTag}  这份征求意见稿将住房分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商品房等几大类,其中,廉租住房保障本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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