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2015年海绵城市道路及排水设计.
工程编码 | 130283150040-002 | 所属地区 | 迁安市 |
工程名称 | 迁安市2015年海绵城市道路及排水设计. | ||
建设单位 | 迁安市海安投资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阜安大路(惠民大街—惠昌大街)、丰庆路(惠兴大街—惠昌大街)、祺光大街(阜安大路-燕山大路)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设计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9000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花园街689号住建局院内东二楼) | ||
联系人 | 程延国 | 联系方式 | 0315-730065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5-08-20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5-08-26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5-08-20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5-08-26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5-8-20至2015-8-26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花园街689号住建局院内东二楼) | ||
内容 | 迁安市2015年海绵城市道路及排水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2015年海绵城市道路及排水设计 由 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5】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迁安市海安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设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计项目概况:本设计项目包括新建阜安大路(惠民大街—惠昌大街),全长2240.42米,道路红线宽40米;新建丰庆路(惠兴大街—惠昌大街),全长1109.506米,道路红线宽40米;改造祺光大街(阜安大路-燕山大路),全长1183.351米,道路红线宽40米。 2.2设计周期:中标公示结束后开始计算工期,15日历天内完成(其中方案设计6天、初步设计4天、施工图设计5天,以上均不包括评审时间)。 2.3 设计招标范围:按国家、行业及河北省现行的标准、规范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内容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道路、排水(雨水、污水)、人行道、停车港湾、绿化带分隔、交叉口平面及立面设计、各种预埋管线、交通标志及标线等。 2.4 设计深度要求:方案设计要求通过建设单位评审,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文本、设计概算等且应达到发改部门立项评审要求,施工图设计要求通过图纸审查。 2.5 标段划分:本设计项目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含道路及排水), 近3年(2012年8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设计任务 ,在此强烈说明一下信息价官方权威发布网站是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实时更新建筑装饰、园林绿化、市政安装、电力电网等工程材料信息价,提供PDF/Excel电子版查询下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 2015 年 08 月 20 日至 2015 年 08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为被授权人缴纳的2013年1月以来的职工养老保险凭证(该凭证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原件及复印件;(5)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6)至少一项企业近3年(2012年8月以来)单项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有发包人印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花园街689号住建局院内东二楼)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外埠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需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09 月 09 日 15 时00分,地点为 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三环信用联社办公楼东半部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迁安市海安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华 法定代表人: 刘建立 地 址:花园街689号 地 址:花园街689号住建局院内东二楼 邮 编:064400 邮 编:064400 联 系 人:赵先生 邵女士 联 系 人:程延国 电 话:0315-7639248 电 话:0315-7300656 传 真: 传 真:0315-7300656 电子邮箱:qasszk@163.com 电子邮箱:hbjiapeng@163.com 2015 年 08 月 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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