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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作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重庆市潼南县玉溪项目区2015年度高家咀小流域(一、二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重庆市潼南县玉溪项目区2015年度高家咀小流域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渝水〔2015〕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潼南县水土保持监察站,招标人为潼南县水土保持监察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综合治理面积为7.00km2,治理度达到94.2%,其中:营造水土保持林129.90hm2,发展经济果木林80.10hm2,新修截排水沟3.50km,修建蓄水池8口、沉沙池16口,新修作业便道5.00km,塘堰整治3座,修建流域工程碑1座。总投资约264.28万元。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工程措施;二标段为林草生态措施。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

工程措施:综合治理面积为7.00km2,新修截排水沟3.50km,修建蓄水池8口、沉沙池16口,整治山坪塘3口,新修作业便道5.00km,修建流域工程碑1座。投资约168.91万元。

二标段

林草生态措施:营造水土保持林129.90hm2,发展经济果木林80.10hm2,投资约95.37万元。

2.4工程地点:潼南县群力镇天灵村、牵牛村。

2.5计划工期为: 120日历天。

2.6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两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林木经营许可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8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8月24日10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潼南县水土保持监察站

地 址:潼南县兴潼在道180号潼南县水务局

联系人:女士

电 话:13667659336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世纪英皇北塔16-8

联系人:张益衡

电   话:023-67518336

传   真:023-675183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重庆市潼南县玉溪项目区2015年度高家咀小流域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渝水〔2015〕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潼南县水土保持监察站,招标人为潼南县水土保持监察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综合治理面积为7.00km2,治理度达到94.2%,其中:营造水土保持林129.90hm2,发展经济果木林80.10hm2,新修截排水沟3.50km,修建蓄水池8口、沉沙池16口,新修作业便道5.00km,塘堰整治3座,修建流域工程碑1座。总投资约264.28万元。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工程措施;二标段为林草生态措施。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

工程措施:综合治理面积为7.00km2,新修截排水沟3.50km,修建蓄水池8口、沉沙池16口,整治山坪塘3口,新修作业便道5.00km,修建流域工程碑1座。投资约168.91万元。

二标段

林草生态措施:营造水土保持林129.90hm2,发展经济果木林80.10hm2,投资约95.37万元。

2.4工程地点:潼南县群力镇天灵村、牵牛村。

2.5计划工期为: 120日历天。

2.6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两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林木经营许可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8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8月24日10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潼南县水土保持监察站

地 址:潼南县兴潼在道180号潼南县水务局

联系人:女士

电 话:13667659336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世纪英皇北塔16-8

联系人:张益衡

电   话:023-67518336

传   真:023-6751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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