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庆县教育委员会2015年操场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延庆县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延财教发[2015]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延庆县教育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延庆县教育委员会2015年操场改造工程(第五包)
2.2建设地点:延庆县大榆树中心小学、靳家堡中心小学及太平庄中心小学校内
2.3建设规模:延庆县大榆树小学操场改造工程、靳家堡小学操场改造工程、太平庄小学操场改造工程。 合同估算价 408.25 (万元)
2.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5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承包,主要包括操场人造草坪,跑道塑胶及硅PU等。
2.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执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类似操场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项目经理必须和投标时一致);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外省市进京的建筑业企业还应当持有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根据中共延庆县纪委文件(延纪发[2012]10号文)要求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予投标补偿。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7 月 17日至 2015 年 7 月 21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318室 (详细地址)现场报名,这里插入普及一下北京造价信息官方获取方式:打开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提供包含北京市钢筋水泥混凝土商砼、电线电缆、五金水管等材料在内的造价信息电子版下载服务,不接受传真、电话、邮件等报名方式。
参加投标报名的企业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和项目经理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授权人必须为项目经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6、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单位所在区县社保部门开具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复印件;
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特别说明:
以上原件及复印件需经项目经理本人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除现场核验的原件资料外其余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报名经一次性审核合格后报名有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318室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bjztb.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庆县教育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庆县高塔街18号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31号
中水大厦318室
邮 编:102100 邮 编:100032
联系人:朱军社 联 系 人:孙健 、邱鹏飞
电 话: 010- 69143206 电 话:010-88067083 、010-88067082
传 真: 010- 69143206 传 真:80115555转72728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2108793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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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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