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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南水北调”地表水厂及其应急供水工程(PPP)项目招标

工程编码 130684150026-001  所属地区 高碑店市 
工程名称 高碑店市“南水北调”地表水厂及其应急供水工程(PPP)项目招标  
建设单位 高碑店市建设局 
工程地点 北城路以北侧、新华大街以东侧 
建筑面积 10579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0383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碑店市五一南路) 
联系人 任中凯  联系方式 1512727032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6-15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6-19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6-1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6-19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6-15至2015-6-19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碑店市五一南路) 
内容 高碑店市建设局 高碑店市“南水北调”地表水厂及其应急供水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XJ012015GCZB0511;建设工程信息网编号:130684150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南水北调”地表水厂及其应急供水工程(PPP)项目,经由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与政府合作的投资和运营主体(项目法人),招标单位为高碑店市建设局,已由高碑店市发展改革局会批准建设,批准文件为高碑店发改核字【2013】7号。并已在高碑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高碑店市“南水北调”地表水厂及其应急供水工程(PPP)项目 工程建设地址:北城路以北侧、新华大街以东侧 建设概况:本项目为高碑店市“南水北调”地表水厂及其应急供水工程,位于高碑店市城区北部偏西位置,即北城路和中华街交口的东北角,设计总规模为9万吨/日,占地面积189.14亩。工程建设范围:厂区图纸设计内的所有管网、房屋、构筑物等及其配套设施。处理要求:1)进水水质:根据南水北调丹江口水质监测结果:丹江口水库原水水质大多数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标准;但是部分时期总氮指标为Ⅴ类标准;陶岔水库BOD5、高锰酸钾指数超出Ⅲ类标准。有机物含量低,基本达到Ⅱ类水体标准。2)出水水质:本工程按卫生部新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106项指标执行,并根据用户受水点处浊度值≤1.0NTU,则净水厂出水浊度一般应小于0.5NTU。结合高碑店市供水现状要求,本工程确定新建净水厂出水浊度≤0.3NTU。3)处理工艺:机械混合+网格絮凝+后混合+V型滤池组合工艺,并采用二氧化氯预氧化和高锰酸钾复合盐预氧化(可根据原水水质情况季节性投加),预留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用地。4)项目投资总额约1.0383亿元。 质量标准:投标人在地表水厂总体设计时,除考虑本期建设外,还应系统考虑今后发展等;除可研推荐的工艺外,投标人也可自行选定处理工艺,但工艺必须具备先进、可靠、成熟、节约等特点,在此关键讲解一下北京工程信息价下载官网: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是北京市钢筋水泥混凝土商砼、电线电缆、五金水管等材料信息价期刊电子版查询下载官网,且工艺应已被成功应用于国内同类条件的地表水厂,出水水质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卫生部新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106项指标执行标准。污泥脫水处理符合卫生填埋标准。工程施工达到全部合格标准。项目运行安全达标。 合同估算价:10383 万元 招标范围:项目采用政企合作(PPP)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高碑店市“南水北调”地表水厂及其应急供水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由该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和联合体组成单位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2投标人和联合体组成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组成单位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或联合体组成单位及其关联公司必须具有公用事业项目管理经验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3.5投标人或联合体组成单位财务报表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在联合体中一名成员应被指定为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被授权代表任何一个成员或全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各方资质应满足相关专业要求。 3.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得一标多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碑店市五一南路)持法人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5.1 有意承担此工程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6)安全生产许可证、(7)组织机构代码、(8)税务登记证、(9)投标企业信用手册、(10)外地企业还应提供进冀、市投标手续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碑店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高碑店市兴华中路52号   办公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政编码:074000                                 邮政编码:071000 联系电话:0312-5592817                    联系电话:(0312)5075572  联系人:王海涛                   传真:(0312)5075572 日期:2015年6月12日                          联系人:任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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