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范围和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我站“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附件:《“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根据自治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纪发〔2009〕11号)精神及区建设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范围,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根据建设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整体要求,成立我站“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站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站办公室负责“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在建设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督促指导下,按照“四个阶段”工作安排抓好落实。
二、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重点,从5月初开始,到2009年年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5月15日)
组织学习自治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动员部署。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6月5日)
1.自查自纠的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
2.自查自纠的内容。
(1)违规收费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有关情况。
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分别经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于6月5日前报送建设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版)。
(三)第三阶段:重点检查(6月5日-6月30日)
由建设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站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第四阶段:整改落实(截止2009年11月1日)
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站“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站的整改落实情况,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于2009年11月1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建设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安排
时 间 |
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备注 |
5月15日前 |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2.学习文件资料,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动员部署。
3.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 |
杨德元
金 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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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下旬 |
完成本站“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 |
金 洪
黄 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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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 |
6月5日前整理自查自纠报告及电子化表格。 |
6月10日前通过网站发布工作信息、宣传“小金库”方面政策动态,鼓励群众举报。 |
金 洪
曹 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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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前分析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金 洪
陈 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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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后,做好监督检查准备工作。 |
9月至
10月上旬 |
制定整改措施。 |
10月下旬至
11月上旬 |
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工作总结。 |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站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思想动员,明确目标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向干部职工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公开自查自纠结果,听取干部职工对自查自纠情况反映,促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按照工作程序,逐项开展清理工作。结合我站实际情况,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站领导小组成员及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工作方案逐项组织实施,逐项填写《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确保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举报制度。站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同时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举报电话:0771-2366080;举报信箱:广西建设大厦12楼;举报电子信箱:gxzj_xxzx@10050.net。
(四)加强与建设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自觉接受工作监督与指导,做到既坚持原则,又方法得当,解决问题及时有效,对“小金库”治理工作中的疑惑问题,及时做好政策规定咨询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小金库”治理工作。
文章字数: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