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七日
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和自治区政府马飚主席到南宁市调研考察五象新区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建设高水平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提升南宁市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塑造城市品牌,把五象新区建设成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重要总部基地,结合五象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的及选址
总部经济是指某区域由于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企业将总部在该区域集群布局,将生产制造基地布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其它地区,而使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耦合,以及由此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发展总部经济可以为五象新区乃至南宁市的发展带来多种经济效应,如税收效应、产业乘数效应、消费效应、就业效应、社会资本效应。大批国内外企业总部入驻,可以提高区域知名度、信誉度,加快城市国际化发展。
根据《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五象新区概念性总体规划》、《五象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五象新区(总部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等,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选址在五象新区核心区内,总部基地规划范围为五象大道以南、体育中心以西、36米规划路以北及平乐大道以东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约3900亩(包括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居住用地、教育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其中用于总部基地办公楼建设的用地面积约为1700亩。
二、功能定位
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应是南宁市总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标志性建筑群,其功能主要体现为:
—商务办公功能:以较低的商务成本、高档的商务环境、完善的配套服务,吸引企业总部、区域总部、营销中心、投资中心、结算中心、办事处等入驻,成为企业总部商务办公、对外交流的重要场所。
—金融服务功能:吸引和引导银行、信托、证券、保险、风险投资等相关金融机构集中进驻,发展金融总部经济,形成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集聚区,为总部基地企业提供完善配套的各类金融服务。
—产品展示功能:设立大型的精品、新品展示厅,定期不定期举行产品展览会、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的展示会及产品订货会,为加快产品的推陈出新,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建立相对集中的展示平台。
—信息交流功能: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建设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五象新区各行业各领域的信息服务平台和应用系统,为入驻企业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提升五象新区的城市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建立现代、科学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研发创新功能:致力于建立和引进高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机构、技术创新机构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吸纳市内外和境内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等设立集研发、技术支持与推广、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
—配套服务功能:主要包括银行、邮政、通讯、酒店、培训中心、大中型会议厅、俱乐部等其它配套服务设施,以满足总部基地中各区块的经营、生活等需求。
三、规划方案要求
总部基地的建设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根据《五象新区(总部基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条件和相关建设要求,建成智能化、生态型的楼群组合,形成集办公、金融、展示、科研、信息交流于一体的企业总部集聚地。
四、供地方式
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将按有关规划设计条件,以地块单元为单位设置条件,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公开向社会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部基地的建设用地性质为商务办公。
五、建设模式
(一)企业根据需要单独或联合在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申请建设办公楼。获得建设用地的企业,须按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其他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建设。
(二)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发建设总部基地的配套基础设施。
六、招商对象
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重点引进的对象:
(一)制造业总部。符合我市制造业发展方向,含跨国公司、东盟国家、港澳台地区公司的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的业务中心,国内大企业、大集团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的业务中心,广西区内大企业、大集团总部。
(二)高端服务业总部。符合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以设计研发、现代物流、品牌会展、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金融服务业为主。
(三)商贸服务业总部。符合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以现代商贸、中介服务的大型总部企业为主。
(四)一般职能总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其他企业总部。
具体的招商对象及总部企业的资格认定以今后出台的《南宁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的规定为准。
七、配套政策
鉴于总部基地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项目采取“政府规划一步到位、滚动开发分期建设、市场化投资营运、政策配套扶持” 的运作模式来开发建设,针对不同时期和阶段进驻总部基地的企业要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另外,按照优惠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的原则,由市有关部门制定《南宁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在此基础上,根据总部大楼的不同定位再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八、工作安排和进度
1.8月初,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部基地布局规划、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北部湾办公室(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这里核心告知一下获取南宁造价信息官方电子版可访问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实时更新南宁市建筑、市政、交通、园林、电力电网工程造价信息并提供PDF及Excel电子版下载,具体负责总部基地建设的日常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总部基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8月中旬,组织市有关职能部门到外地考察借鉴先进地区开发建设总部基地的先进经验,重点考察总部基地的规划设计、建设模式、功能定位、配套政策、资金筹措等方面内容,并结合五象新区的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3.8月中旬,市发改委、规划局、财政局、建委负责将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建设列入南宁市2009年第三批城建计划,明确南宁五象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开展前期工作,2010年初开工建设,2010年6月前竣工。
4.8月—12月,市国土局将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项目用地纳入收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项目前期业主,并报市政府追加列入《2009年南宁市土地储备计划》后,委托良庆区或南宁五象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征地拆迁有关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征地拆迁前期经费。
5.9月,由市委政研室牵头起草《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共南宁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决定》(暂定文件名)。由市发改委牵头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南宁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暂定文件名)。
6.10月,由市规划局负责完成《五象新区(总部基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7.10月,由市招商局负责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向外界和意向客商推介五象新区总部基地。
8.2010年1月—3月,市国土局委托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项目用地的土地平整工作,达到净地出让的前提条件。
9.2010年4月—5月,市国土局组织开展五象新区总部基地拟出让用地的面积测量、权属审核,确定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审核评估结果,明确土地公开出让的前置条件。拟定土地出让方案提交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审议后,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10.2010年6月,总部基地首块建设用地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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