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2009年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我市把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列入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市民提供免费和优质的婚前保健服务,把好优生关口,全面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和国民身体素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幸福家庭,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我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目标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创新的思维方式、人性化的服务,为新婚夫妇推行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力争2009年底前使全市婚前检查率提高到50%,为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到2010年婚检率城市达95%,农村不低于65%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实施内容
(一)婚检对象:凡持有南宁市户口意愿结婚的人员或一方户籍在我市结婚的人员均可享受免费意愿婚检服务。
(二)婚检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生殖系统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其他常规辅助检查等(含血尿常规、胸透、血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淋病检查,梅毒筛查、艾滋病筛查和地贫筛查—血红蛋白电泳)。还可根据受检人员的体检结果,提供自费检查项目选择的建议和服务。
(三)婚检机构:各县区的免费婚检医疗机构,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研究指定,每个县区人民政府以就近婚姻登记地点为原则,指定一家“三甲”级的医院进行免费婚检。
(四)婚检流程:
1.意愿结婚的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个人近照(男、女)各3张,到市、县区婚姻登记处或定点婚检机构申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并在指定的婚检医疗机构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2.各婚检医疗机构要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实施免费婚检,从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表》到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其他常规辅助检查以及卫生保健咨询等各个环节,给予畅通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及时将婚检结果反馈给婚检的当事人,并开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3.意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咨询和接受卫生指导。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暂缓结婚”、“不宜生育”或“建议采取医学措施”的意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医生应向其讲明科学道理,提出医学意见,进行重点咨询指导;其中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意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提供以知情选择为原则的长效节育措施。
(五)档案管理:婚检医疗机构要对婚检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不得泄漏婚检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婚检当事人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检档案。
四、经费保障
(一)资金来源:市财政安排4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其中200万元用于人口计生部门的地中海贫血筛查,原则上婚检补助标准为160元/对。
(二)经费拨付:财政资金采取分季度的办法进行审核、结算,各县区要在每个季度初统计好上一个季度免费婚检的结婚对数,由市卫生局统一统计,报市民政局审核签署意见后,附上相关收费材料,交由市财政局核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健全机构。为切实做好我市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的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工作,成立南宁市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卫生、财政、计生、广电、司法、物价、妇联、团委、残联等部门和相关县区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免费婚检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反馈、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等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市卫生局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办公经费由市财政局核拨。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免费婚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进万家宣传活动”,大力倡导自觉婚检、为家庭负责、为后代负责、为社会负责的社会新风尚。开设专题和专栏,以婚检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为重点,广泛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的意义。举办讲座和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咨询等活动,宣传婚育知识,树立文明、卫生、科学的婚育观念,提高群众对婚检必要性、自觉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努力,形成个人重视、家庭关心、社会关注婚检的良好氛围,使意愿结婚的男女双方由“要我婚检”变为“我要婚检”。
(三)明确职责,做好服务。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各县区要由民政部门牵头,卫生、财政、计生、广电、司法、物价、妇联、团委、残联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做到密切配合,热情服务,共同推动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1.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婚姻登记窗口的作用,在婚姻登记场所放置有关婚检的版报、张贴标语和宣传挂图,在此关键告知一下南宁工程信息价下载官网: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是南宁市钢筋水泥混凝土商砼、电线电缆、五金水管等材料信息价期刊电子版查询下载官网,播放婚检知识宣传光碟,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要承担起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的责任和义务,向结婚登记对象宣传婚检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做好《免费婚检申请表》的申领工作;动员和告知结婚登记当事人到指定的婚检机构进行婚检,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结婚登记对象自觉接受婚前医学检查。
2.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免费婚检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免费婚检工作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培训婚检专业人员;考核婚检效果;指导和督促婚检单位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出免费婚检工作细则;要督促婚检机构配备优良的医疗设备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医务人员,达到婚检质量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注意保护受检者的个人隐私;要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下,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把婚前医学检查质量关,成立婚前医学检查技术专家组,对婚检工作进行指导、咨询、转诊。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和评估内容;规范婚检项目,努力为婚检对象提供便民服务;组织医疗机构做好申领《免费婚检申请表》和婚前医学检查知识材料编印和宣传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将本项目的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量及工作进度及时下拨资金,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审核、检查。
4.市发改委要把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纳入市社会发展计划。
5.共青团、妇联、残联要利用各自优势,对广大青年、妇女和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及其亲属宣传免费婚检的意义和内容,提倡科学的婚育观;要将此项工作列为对村级共青团及妇女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收集群众对免费婚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和交流。
6.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对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婚前保健科普知识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免费刊播婚前保健及优生优育知识和公益广告,共同营造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舆论氛围。
7.计生部门要依托健全的计划生育网络,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深入讲授、优生优育、避孕、性等方面的知识,提高群众对婚检的认识。
8.司法部门要发挥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职能,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
9.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婚检医疗保健机构的督查,严格服务项目价格收费,规范公示服务项目价格,查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完善措施,加强监督。一是制定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工作措施。二是建立月进度报告制度,从6月份开始,各县、区要于每月30日向市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三是加强督查,各县区要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市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和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年底,各县区要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材料报市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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