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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殡仪馆改造项目复合式金属阻尼器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殡仪馆改造项目 已由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唐发改社会[2013]664号 ,项目核准编号:唐发改招【2012】185号。招标人为唐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复合式金属阻尼器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市殡仪馆改造项目复合式金属阻尼器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开平区西帅甲河村村北,市殡仪馆原址。
2.3采购规模:本项目共采购 70根 。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 工期: 9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阻尼器(含支撑)的设计、含预埋件在内的所有部件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验收、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维护保养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阻尼器或消能减震。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中阻尼器的工程应用业绩1项(须提供相应的应用证明和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
3.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5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厂家提供的该设备的正式授权。
3.6一个制造厂家的产品只允许授权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拒绝该制造厂家产品的所有投标。制造厂家自行报名则不接受该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2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制造厂家提供的该设备的正式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5年2月11日09时30分,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史敏
联系电话: 0315-2517597
邮 箱:jgzxjh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丽滨
电 话:13603389599、13231545009
传 真:0315-2023848
邮 箱:hbadtz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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