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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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8515000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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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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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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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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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室外工程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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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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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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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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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上庄镇大宋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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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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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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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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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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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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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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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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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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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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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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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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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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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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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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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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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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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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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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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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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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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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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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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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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6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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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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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1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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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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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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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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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1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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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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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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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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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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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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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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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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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本招标项目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室外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人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 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室外工程四标段
2、建设地点: 鹿泉市上庄镇大宋楼村
3、项目性质: 财政拨款、自筹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质量要求: 合格
6、工 期: 135日历天
7、工程投资: 约420万元
8、投标报名条件:
8.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3、投标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B、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C、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D、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原件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F、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原件
(联系电话0311-82010685)
G、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省内投标企业由注册地建设行政部门出具,在石家庄市注册的投标企业均在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地点:石家庄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以上均到石家庄市鹿泉区建设局建管科核准盖章,联系电话:0311-82013237】
H、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持申请书到项目所在地办理,原件)
注:持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或持企业IC卡在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报名,上述证件报名时要求出示原件,同时也要携带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9.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9.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 标 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5号
联 系 人:王存亮
联系电话:13933027966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联 系 人:丁丽
联系电话:1513115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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