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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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场工程施工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ZCZB-2013-1033/6
一、招标条件
黄骅市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已由黄骅市发展改革局以黄发改审批[2014]6号批准,招标人为黄骅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代理单位为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体育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黄骅市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场工程施工,工程结构形式为现浇混凝土框架体系,屋盖为空间钢结构,建筑面积为12848平方米。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省优工程标准
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 3 月1 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7月13日。
计划工期为500日历天
6、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设计甲级资质。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一、二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以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
7、 报名单位必须持: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首先持投标企业信用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经办人【如是联合体,除牵头人提供以下所有材料外,其联合体成员还须提供以下第3、4项材料】1.须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6.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8.安全生产许可证、9.投标信用手册、10.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外埠企业提供)、11.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2.项目经理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收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15年 1月22日至2015年1月26日(公休日及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到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洽购招标文件, 逾期报名,恕不接受。注:报名经办人(如是联合体必须为牵头人)需提供在该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时间为三年以上含三年),缴费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全国统一发放的缴纳养老保险手册为准。
建设单位:黄骅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13703333286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1373170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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