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XZZB-201501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已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藏财综字〔2014〕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00.64m2(其中:爱心家庭1号楼1987.89m2、爱心家庭2号、3号楼建筑面积均为1922.13m2、水泵房和柴油发电机房168.49m2)及室外总体附属工程。 2.4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计算依据,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5建设地点:娘热路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侧。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7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竣工);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三证)亲自参加开标会,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被全区通报批评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2:30和下午3:30—6:00,前往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 4.2 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由地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注册本单位)、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需原件)。 4.3 凡通过上述条件的报名者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9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 联系电话:0891-6824342 13638994123 联 系 人:严先生、杨女士
信息来源:西藏自治区建设网 时间:2015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