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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作者:

丰都县十直镇寨上村农田灌溉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十直镇寨上村农田灌溉工程已由丰移发[2014]3号和丰移发[2013]64号文件进行批复,招标人为丰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项目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丰都县十直镇寨上村。

2.2项目规模:整治山坪塘29座;新建山坪塘6座;配套田间灌溉干管1.36km,灌溉支管2.8 km;修建田间8 m3微型水池194座。项目投资约140.522918万元。

2.3招标范围:丰都县十直镇寨上村农田灌溉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说等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9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9日12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1月23日12时00分前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2月10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三合镇新湾路49号         地   址:重庆市涪陵太极大道38号。

    联 系 人:陈 韬                         联 系 人:付云秀

    电   话:023-70722697                   电   话:023-72224893

 

                                                    2015年1月16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十直镇寨上村农田灌溉工程已由丰移发[2014]3号和丰移发[2013]64号文件进行批复,招标人为丰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项目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丰都县十直镇寨上村。

2.2项目规模:整治山坪塘29座;新建山坪塘6座;配套田间灌溉干管1.36km,灌溉支管2.8 km;修建田间8 m3微型水池194座。项目投资约140.522918万元。

2.3招标范围:丰都县十直镇寨上村农田灌溉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说等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9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9日12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1月23日12时00分前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2月10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三合镇新湾路49号         地   址:重庆市涪陵太极大道38号。

    联 系 人:陈 韬                         联 系 人:付云秀

    电   话:023-70722697                   电   话:023-72224893

 

                                                    2015年1月16日
文章字数: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