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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作者: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设计

工程编码 1301aa150003-002  所属地区 高新开发区(东区) 
工程名称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设计  
建设单位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工程地点 石家庄高新区学苑路 
建筑面积 6010 平方米   招标性质 设计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现场服务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2920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建筑市场管理中心高新区交易分中心(天山大街副69号) 
联系人 任惠  联系方式 0311-87031153-8019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1-15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1-21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1-1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1-21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建筑市场管理中心高新区交易分中心(天山大街副69号) 
内容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设计已由石高管投【2012】5号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石家庄高新区财政局财政资金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高新区学苑路以北、东临苍岩街、西临金色家园小区、南临学苑路、北临宋营镇北豆村 3、项目性质:建筑工程。  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现场服务。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9.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9.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 9.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报名须知 10.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0.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红章到石家庄建筑市场管理中心高新区交易分中心(天山大街副69号)报名并核验原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1、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1.1报名时间: 2015 年 1 月 15 日至 2015 年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11.2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5 年 1月 15 日至 2015 年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建筑市场管理中心高新区交易分中心(天山大街副69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1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1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以及“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9号 联 系 人:崔主任  联系电话:0311-850959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公寓2单元7层 联 系 人:任惠  联系电话:0311-87031153-8019  传    真:0311-87037996  
文章字数:5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