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湘高速重庆黔江至洪安段抗滑路面专项处治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渝湘高速重庆黔江至洪安段抗滑路面专项处治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立项,列入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养护维修计划,招标人为重庆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渝湘高速公路起于重庆巴南,经南川、彭水、黔江、秀山等区县,最后到达湖南长沙, 全长
渝湘高速重庆黔江至洪安段自建成通车以来,路面总体病害较少,仅局部位置产生了块状裂缝、坑洞、车辙等病害,但主要问题为路面抗滑性能衰减较快,尤其在多雨、多雾天气,路面抗滑性能急剧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对本路段抗滑性能不足进行专项处治,改善行车条件,提高路面的行车安全性和舒适性,延长路面的整体使用寿命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本次抗滑路面处治工程涵盖K1862+229~K2000+000之间共计137.771公里,项目总投资2500万,计划工期6月,缺陷责任期24月。
2.2招标范围
起讫桩号 |
里程 (km) |
建安投资 (万元) |
计划工期 (月) |
缺陷责任期(月) |
主要施工内容 |
K1862+229~K2000+000 |
137.771 |
2500 |
6 |
24 |
病害路面处治,微表处和低噪微表处的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3.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近3年(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一个施工面积不低于20万m2的高速公路微表处施工项目,同时累计完成高速公路微表处施工面积不少于30 万m2。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直接递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1月14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4.2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每套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6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接标处编号以当日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布信息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pzb.gov.cn)、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www.cqj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6楼 |
邮 编:401147 |
邮 编:518049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杨女士 |
电 话:023-89138828 |
电 话:023-63218463 |
|
传 真:023-6321846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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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01月 14 日 |
1.招标条件
渝湘高速重庆黔江至洪安段抗滑路面专项处治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立项,列入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养护维修计划,招标人为重庆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渝湘高速公路起于重庆巴南,经南川、彭水、黔江、秀山等区县,最后到达湖南长沙, 全长
渝湘高速重庆黔江至洪安段自建成通车以来,路面总体病害较少,仅局部位置产生了块状裂缝、坑洞、车辙等病害,但主要问题为路面抗滑性能衰减较快,尤其在多雨、多雾天气,路面抗滑性能急剧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对本路段抗滑性能不足进行专项处治,改善行车条件,提高路面的行车安全性和舒适性,延长路面的整体使用寿命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本次抗滑路面处治工程涵盖K1862+229~K2000+000之间共计137.771公里,项目总投资2500万,计划工期6月,缺陷责任期24月。
2.2招标范围
起讫桩号 |
里程 (km) |
建安投资 (万元) |
计划工期 (月) |
缺陷责任期(月) |
主要施工内容 |
K1862+229~K2000+000 |
137.771 |
2500 |
6 |
24 |
病害路面处治,微表处和低噪微表处的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3.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近3年(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一个施工面积不低于20万m2的高速公路微表处施工项目,同时累计完成高速公路微表处施工面积不少于30 万m2。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直接递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1月14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4.2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每套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6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接标处编号以当日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布信息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pzb.gov.cn)、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www.cqj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6楼 |
邮 编:401147 |
邮 编:518049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杨女士 |
电 话:023-89138828 |
电 话:023-63218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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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3-63218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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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01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