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凤城街道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白鹤沟水库整治工程
1. 招标条件
长寿区凤城街道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白鹤沟水库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14】222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寿区凤城街道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白鹤沟水库整治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寿区凤城街道永丰村。
2.2 建设规模:
(1)对坝体、坝基及坝肩进行防渗处理;
(2)大坝上、下游坝坡稳定,结合坝体防渗整治大坝上游坝坡,整修下游坝坡护坡设施;
(3)对水库近坝库岸岩体进行防风化处理,对小的岩体崩塌造成库区淤积处进行清淤处理;
(4)对泄槽边墙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的进行加高处理;
(5)增设观测设施,加强运行管理。
2.3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说、设计变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渝水基【2012】4 号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长寿区凤城街道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白鹤沟水库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14】222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寿区凤城街道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白鹤沟水库整治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寿区凤城街道永丰村。
2.2 建设规模:
(1)对坝体、坝基及坝肩进行防渗处理;
(2)大坝上、下游坝坡稳定,结合坝体防渗整治大坝上游坝坡,整修下游坝坡护坡设施;
(3)对水库近坝库岸岩体进行防风化处理,对小的岩体崩塌造成库区淤积处进行清淤处理;
(4)对泄槽边墙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的进行加高处理;
(5)增设观测设施,加强运行管理。
2.3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说、设计变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渝水基【2012】4 号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