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就业、创业、兴业”行动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抢抓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历史机遇,切实贯彻好《广西促进全民创业若干政策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以港兴工,三化互动”发展战略,推动全社会充分就业、全民创业和百业兴旺,加快钦州发展,促进百姓富裕,现就开展“就业、创业、兴业”行动(以下简称“三业”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三业”行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三业”行动,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富民强市的根本要求。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钦州保税港区获得国家批准设立,钦州被确定为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钦州进入了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在新阶段、新形势下,不仅需要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决策,需要干部队伍的开拓进取,更需要充分发挥蕴藏在民间的创造财富的无穷力量。开展“三业”行动,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形成全市上下一心、共促发展的生动局面,是钦州的发展之计、安民之本和富民之路。 开展“三业”行动,是实施“以港兴工,三化互动”战略,推动科学发展的有效载体。围绕“以港兴工,三化互动”发展战略,我市积极实施“三区两路一航道工程”,努力为钦州长远发展构建平台、夯实基础;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着力推动重点优势产业率先发展,提升钦州工业化水平和综合实力。随着我市港口、产业、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加快发展,能不能当好合格的产业工人,能不能实现农民增收,能不能发现和抓住身边不断涌现的新商机创业兴业,既是机遇,又是考验。开展“三业”行动,旨在切实增强百姓致富的意识和能力,实现和谐发展。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源,兴业是强市之基。开展“三业”行动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三业”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市人民,积极投身到“三业”行动中去,迅速掀起“三业”行动高潮。 二、明确开展“三业”行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广西科学发展排头兵、跨越发展先行区、改革开放试验区”,深入实施“以港兴工,三化互动”发展战略,依托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和统筹城乡、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广阔舞台,以“政府扶持、市场引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提升才干、创造财富”为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打造平台,优化环境,努力形成促进就业、支持创业、服务兴业的生动局面,推动全民能就业、敢创业、会兴业,树立“我劳动、我致富、我幸福”的理念,实现“人人有技能、个个有工作、家家有物业”的美好愿望,把钦州建设成为创业之城、兴业之城、和谐之城。 (二)目标任务: ——就业再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2012年前,每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2万个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00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全民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全民创业意识不断增强,扶持力度不断加大。2012年前,全市共开发示范创业项目100个以上,建立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5个以上。 ——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到2012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实有户数达到7.76万户;私营企业实有户数达到5400家,每年增长15%。 ——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积极扶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发展,2012年前,每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家、新增中小工业企业50家。 ——人民群众生活明显改善。2012年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增长13%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长10%以上。 三、开展十大行动,构建就业创业兴业的有效载体 (一)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解决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 (二)开展“三业青春行动”。由共青团组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和引导广大青年积极上山下海、进城返乡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建功立业。 (三)开展“大中专毕业生雏鹰行动”。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引导和帮助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完善自主创业资助机制,鼓励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和鼓励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长。 (四)开展“三业巾帼行动”。由妇联组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有针对性地对“零就业家庭”妇女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发动广大农村妇女参与“渔娘庭院兴业”、“果娘兴业”、“巧娘兴业”(简称“三娘兴业”)竞赛活动,在适合妇女特点的领域实现就业创业。 (五)开展创业市场行动。由工商、商务等部门牵头,在全市现有市场改造和新建的大型专业市场中,划出一定数量的免费摊位,用于扶持再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就业创业。结合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持农民就地开店,就地创业。 (六)开展社区创业行动。由商务部门、工会等牵头,结合推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利服务进家庭”,扶持下岗职工、城市低收入人群通过家政服务和开设社区便利店实现就业。 (七)开展科技人员创业行动。由科技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引导鼓励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合股或自主创业,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工程”,将科技成果转化。 (八)开展劳务输出行动。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打造劳务品牌,拓宽劳务市场。 (九)开展中小企业振兴行动。由经委(中小企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帮扶和促进中小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获得超常规发展,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十)开展创业孵化行动。由经委(中小企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着力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培养创业主体,推进全民创业,促进中小企业成长。 四、强化措施,确保“三业”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一)转变思想观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开展“三业”行动,首先要破除旧的思想观念,树立新的发展理念。要克服坐等依赖的懒惰思想,增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观念;要克服小富即安的自满思想,增强开拓进取、做大做强的观念;要克服“树大招风”的怕露富思想,增强敢为人先、致富光荣的观念;要克服欺诈瞒骗的钻营思想,增强公正守法、诚信兴业的观念;要克服嫉能妒富的“红眼病”思想,增强崇尚致富、竞相发展的观念;要克服“本地姜不辣”的偏见思想,增强“家常菜也香”的观念;要克服重管理轻服务的“官本位”思想,增强“扶上马送一程”的观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的生动局面。 (二)壮大创业主体 着力扶持各类创业人才,加快壮大创业者队伍。重点引导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科技人员从各自实际出发,发挥优势和特长,自主创业,积极兴业。加大对返乡农民工、水库移民和被征地农民的创业扶持。继续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地客商和钦州籍外出经商人员带资金、技术、信息来我市创业,进一步发展开放型经济。 (三)完善政策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解放思想,积极扶持。 1. 工商政策。按照“非禁即可”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降低登记门槛,这里核心说明一下获取钦州造价信息官方电子版可访问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实时更新钦州市建筑、市政、交通、园林、电力电网工程造价信息并提供PDF及Excel电子版下载,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收费。实行试业期内零收费,并在试业结束后一定期限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收各种登记费,免予年检。对农村流动商户、农民进入集贸市场或者当地政府指定区域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实行备案管理,建立备案台账。 2. 财税政策。整合就业创业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资金,设立“三业”专项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提供贷款贴息和资金扶持。针对不同的创业主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结合钦州实际,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给予最大限度的税收优惠。国家、自治区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浮动限额的,一律按最低限额收缴。 3. 金融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服务“三业”的融资平台,加强政府、银行、创业主体的沟通联系,完善市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大商业银行对创业主体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组建多种形式的小额贷款公司,拓宽创业主体的融资渠道。鼓励各行业商会、协会以股份制、会员制等形式创办信用担保机构,为创业主体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积极开展金融服务“三农”活动,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就业容量大、创业带动力强的企业。鼓励各行业商会、协会以股份制、会员制等形式创办信用担保机构,积极为个人创业和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4. 土地政策。对就业创业兴业所需的用地,在规划上给予优先安排,在用地计划指标上给予优先考虑。各类创业主体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时,除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也可采取租赁方式。鼓励各类创业主体以集体土地入股方式进行创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二次创业向园区集中,优先供地。 (四)强化公共服务 1. 加强就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等平台作用,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建立起层级分明、科学合理的就业创业培训网络,创建一批以大中专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为主的品牌培训营、以县区定点培训机构为主的培训示范站和以镇、村技能培训基地为主的规范化培训点。结合市场和公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gyb)、创办你的企业(syb)、完善你的企业(siyb)等多种形式培训,为我市产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一批技术娴熟、素质较高的产业工人以及创业兴业的领军人才、技能人才。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将就业创业培训资金列入预算,积极为就业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培训、针对性培训、持续培训。 2. 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就业指导网站、创业项目信息库和兴业服务窗口,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投资信息、市场行情、项目推介、技术进步、外经外贸和劳务供求等有关服务,形成创业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的机制。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和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标准,加快建设统一的北部湾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功能完善、服务一流,辐射全市乃至全国的人力资源网络服务平台,争取在全区率先实现全市就业信息服务全覆盖。 3. 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强化对就业创业兴业的服务,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推行联合审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努力为就业人员和创业主体提供零障碍、低成本、一站式的人性化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 1. 成立专门机构。成立市“三业”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发改、经委(中小企业局)、财政、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国土资源、农业、商务、国资、工商、税务、银行、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三业”行动推进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实施本辖区“三业”行动。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2.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三业”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开展“三业”行动的工作责任机制、考评奖励机制和督查通报机制,扎实推进“三业”行动深入开展。制定考核奖励办法,设立“就业创业兴业工程奖”、“就业成才奖”、“创业成就奖”、“兴业明星奖”。 3. 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精心策划,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开展“三业”行动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强化对促进“三业”政策措施和“三业”行动先进典型的宣传,着力营造促进全社会人人就业、竞相创业、百业兴旺的良好氛围。 “三业”行动事关钦州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本着服务、扶持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三业”行动,推动钦州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