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事指南
报销单位准备好需要报(销)帐票据,并办妥有关手续:报销票据须由经办人签字,单位科室或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一把手”或负相应责任领导“一支笔”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等手续。 |
由报销单位指定报账经办人员持有效报销票据(办妥相关报销手续)到管理局财务科出纳室提交相关报账出纳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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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账出纳审核无误后出具报销封面,同时登记报销单位包干经费辅助帐,并经报销单位经办人签字。 |
办理相关付款及冲还借款等手续。 |
办理迁入(迁出)大院户口程序
经办人持单位证明及干部调动通知(复印件)连同有关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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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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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办理准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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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