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中央豪庭小区项目1#、2#、3#楼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编码 | 130981140063-002 | 所属地区 | 泊头市 |
工程名称 | 泊头中央豪庭小区项目1#、2#、3#楼工程施工招标 | ||
建设单位 | 河北东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泊头市胜利东路南侧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文件发售地点 | 泊头市红旗大街19号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刘永慧 | 联系方式 | 0317-8313728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4-12-16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4-12-22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4-12-16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4-12-22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4-12-16至2014-12-22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泊头市红旗大街19号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内容 |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4-62 1、招标条件 泊头中央豪庭小区项目1#、2#、3#楼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条件,招标人为河北东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中央豪庭小区项目1#、2#、3#楼工程 2.2结构类型:1#楼:地上十八层,地下两层,剪力墙结构;2#楼:地上十一层,地下两层,剪力墙结构;3#楼:地上十八层,地下两层,剪力墙结构。 2.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3685.38平方米,其中,1#楼:12098.23平方米,2#楼:9412.56平方米,3#楼:12174.59平方米。 2.4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胜利东路南侧。 2.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3月16日至2016年6月30日,工期:473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红旗大街,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组织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回执单,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河北东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胜利东路南街 联系人:于建军 联系电话:03178105069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大街 联系人:刘永慧 联系电话:0317-8313728、0317-8313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