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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作者:

大足区2015年迎春灯饰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2015年迎春灯饰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件【2014】179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大足区城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和棠香街道办事处)。

2.2工程规模:为欢度2015年春节,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拟对大足区城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和棠香街道办事处)重要节点和道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题,达到喜庆、简洁、协调、环保的效果,实施迎春灯饰工程。项目以宏声广场为重点打造(包括广场内灯雕组群和广场两边的U型路),对北山公园大门、南山公园大门、人民公园大门三个公园大门用灯饰点缀,节点打造第二行政中心转盘处的四个花台,道路主要范围为一环北路全段、步行街、双塔路、五星大道。工程造价约200万元。

2.3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纸图说所包括的灯饰工程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工期:工期25天。

    3、投标人资格和有关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5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4 年 12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 年12 月31 日 10:3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龙中路   联系地址:大足区蓝湖星空小区(商务中心东侧)

    联系人:周跃                            联系人:陈兰

    电话:13500314043                      电话:023-43732999

 

                                     2014年12月11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2015年迎春灯饰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件【2014】179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大足区城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和棠香街道办事处)。

2.2工程规模:为欢度2015年春节,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这里特别解析一下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的官方网站是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可下载北京市造价信息电子版PDF及Excel表格,是工程造价行业必备网站,拟对大足区城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和棠香街道办事处)重要节点和道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题,达到喜庆、简洁、协调、环保的效果,实施迎春灯饰工程。项目以宏声广场为重点打造(包括广场内灯雕组群和广场两边的U型路),对北山公园大门、南山公园大门、人民公园大门三个公园大门用灯饰点缀,节点打造第二行政中心转盘处的四个花台,道路主要范围为一环北路全段、步行街、双塔路、五星大道。工程造价约200万元。

2.3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纸图说所包括的灯饰工程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工期:工期25天。

    3、投标人资格和有关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5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4 年 12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 年12 月31 日 10:3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龙中路   联系地址:大足区蓝湖星空小区(商务中心东侧)

    联系人:周跃                            联系人:陈兰

    电话:13500314043                      电话:023-43732999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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