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吴家湾水库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吴家湾水库工程已由重庆市发改委(渝发改农【2013】1426号)和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水利局(渝水许可【2013】1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烟草水源援建和县级配套,项目法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库工程(水库枢纽和泉口借水工程部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吴家湾水库工程位于重庆市彭水县小厂乡大河村,距彭水县城约
工程设计水平年2020年。灌溉设计保证率75%,农村人畜用水保证率95%。吴家湾水库灌区主要涉及小厂乡的大河、龙门、马驴和大厂等4个村。灌区需水库提供的多年平均毛需水量为47.2万m3。灌区需水库提供的多年平均灌溉需水量为40.6万m3。2020年灌区还要解决1069人、1390头大牲畜及2672头小牲畜的饮水问题。农村人畜饮水毛需水量为6.65万m3。水库年最小下泄生态用水量2.86万m3。
2.2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为:水库枢纽工程,包括挡水、泄水、取放水建筑物;泉口供水工程含栏水建筑和借水隧洞 ;供区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设计图为准)。工程建安投资约3000万元。
2.4计划工期为:1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10年(2004年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构 |
: |
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彭水县滨江路 |
|
地址 |
: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702室 |
邮政编码 |
: |
409600 |
|
邮政编码 |
: |
400023 |
联系人 |
: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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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023-78843748 |
|
电话 |
: |
023-67707425 63850372 |
传真 |
: |
023-78843856 |
|
传真 |
: |
023-67707425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吴家湾水库工程已由重庆市发改委(渝发改农【2013】1426号)和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水利局(渝水许可【2013】1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烟草水源援建和县级配套,项目法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库工程(水库枢纽和泉口借水工程部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吴家湾水库工程位于重庆市彭水县小厂乡大河村,距彭水县城约
工程设计水平年2020年。灌溉设计保证率75%,农村人畜用水保证率95%。吴家湾水库灌区主要涉及小厂乡的大河、龙门、马驴和大厂等4个村。灌区需水库提供的多年平均毛需水量为47.2万m3。灌区需水库提供的多年平均灌溉需水量为40.6万m3。2020年灌区还要解决1069人、1390头大牲畜及2672头小牲畜的饮水问题。农村人畜饮水毛需水量为6.65万m3。水库年最小下泄生态用水量2.86万m3。
2.2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为:水库枢纽工程,包括挡水、泄水、取放水建筑物;泉口供水工程含栏水建筑和借水隧洞 ;供区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设计图为准)。工程建安投资约3000万元。
2.4计划工期为:1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10年(2004年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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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构 |
: |
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彭水县滨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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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702室 |
邮政编码 |
: |
40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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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
400023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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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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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023-78843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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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023-67707425 63850372 |
传真 |
: |
023-78843856 |
|
传真 |
: |
023-67707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