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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作者:

北京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09-03-09F1住宅混合公建项目锅炉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12-01
项目单位:北京房开韩建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09-03-09F1住宅混合公建项目锅炉供货及安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关于北京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09-03-09F1住宅混合公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房发改[2012]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房开韩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房开韩建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项目招标相关事宜。现诚邀具备承揽本项目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规    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99990平方米(其中1#住宅楼等5项为66146.23平方米;公建楼等2项为33843.77平方米)。本次招标主要采购CWNS2.8-85/60-Q型全自动燃气热水锅炉2台。

  招标范围:本项目锅炉及相关辅机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安装及调试、验收(包括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相关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备锅炉销售资格,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制造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1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0)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5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6以联合体身份报名的企业还应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三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7投标人在北京市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如投标人非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需提供该公司在北京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

  3.8投标人应遵守与本次投标及锅炉设备有关的一切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标准、法令和条例。

  备注: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对本项目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项目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含公司的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招标人只能择优选择一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条件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项目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4年12月01日—2014年12月05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2条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原件三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需三套,证件清晰可辨、齐全有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三份]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东侧407室报名。

  5.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有效报名期间报名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不含)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7家(含)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东侧407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购买相关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房开韩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43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 102488                        

  联   系   人: 于晓宇、韩炯、吕晓拓          

  电        话: (010)89368642               

  传        真: (010)89368096               

批复文号 房发改[2012]119号
 
文章字数:4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