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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作者:

涪陵区李渡生态工业园环一路聚龙大道至鹤凤大道段道路工程(K0+300-K1+140段)施工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李渡生态工业园环一路聚龙大道至鹤凤大道段道路工程(K0+300-K1+140段)已由渝发改地[2013]507号文、渝发改地[2013]669号文及渝移发规字[2013]102号、涪发改委发【2013】439号、涪发改委发【2013】223号、涪移民发【2013】83号及涪移民发【201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规划项目资金补助资金和项目业主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涪陵新城区

2.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840m,路幅宽度24m,双向4车道,为城市次干道,包括:平汤河支流桥梁全长197m和平汤河桥梁全长227m,单跨最长跨度为100m,结构形式为连续刚构。建安造价约900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4本次监理范围:道路部分的路基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照明工程、边坡工程;桥梁部分的基础工程、桥墩工程、桥梁工程、管网工程、桥面工程、照明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涉及监理服务费约100万元,包括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负责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7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12 月 1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大厅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番                                      联系人:赵涛

联系电话:023-72183590                              联系电话:023-72721136

 

2014年 11 月 6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李渡生态工业园环一路聚龙大道至鹤凤大道段道路工程(K0+300-K1+140段)已由渝发改地[2013]507号文、渝发改地[2013]669号文及渝移发规字[2013]102号、涪发改委发【2013】439号、涪发改委发【2013】223号、涪移民发【2013】83号及涪移民发【201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规划项目资金补助资金和项目业主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涪陵新城区

2.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840m,路幅宽度24m,双向4车道,为城市次干道,包括:平汤河支流桥梁全长197m和平汤河桥梁全长227m,单跨最长跨度为100m,结构形式为连续刚构。建安造价约900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4本次监理范围:道路部分的路基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照明工程、边坡工程;桥梁部分的基础工程、桥墩工程、桥梁工程、管网工程、桥面工程、照明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涉及监理服务费约100万元,包括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负责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7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12 月 1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大厅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番                                      联系人:赵涛

联系电话:023-72183590                              联系电话:023-72721136

 

2014年 11 月 6 日

文章字数: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