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2014年农村公路村通畅焦石镇悦来(龙石)村道硬化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2014年农村公路村通畅焦石镇悦来(龙石)村道硬化工程已由涪交委发[2014] 217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焦石。
2.2工程规模:约10公里,总投资约650万元
2.3 招标范围:
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路基、路面、边沟、安全防护设施等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 地 址:涪陵区新华西路4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3896656268 联 系 电 话:72251838
2014年10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2014年农村公路村通畅焦石镇悦来(龙石)村道硬化工程已由涪交委发[2014] 217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焦石。
2.2工程规模:约10公里,总投资约650万元
2.3 招标范围:
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路基、路面、边沟、安全防护设施等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 地 址:涪陵区新华西路4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3896656268 联 系 电 话:72251838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