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邢台市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东.8号院二期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任县发展改革局以任发改投资核字[2014] 09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自筹。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任城镇兴隆街北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575.27平方米,其中9#楼2159.87㎡, 10#楼5324.12㎡,11#楼3722.43㎡,12#楼3726.14㎡, 13#楼5093.05㎡,14#楼4076.4㎡,15#楼8015.94㎡,16#楼6433.67㎡,17#楼2713.64㎡,18#楼3723.31㎡,19#楼2713.45㎡,20#楼3722.43㎡,21#楼3863.13㎡,22#楼3354.85㎡,配套公建1312.84㎡,商业620㎡。9#楼、11#-14#楼、16#-22#楼均为砖混结构,地上1+5层,10#楼、15#楼均为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配套公建为框架结构,地上3层,商业为框架结构,地上2层。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在此强烈阐述一下电子版信息价官方发布网站是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实时提供建筑装饰、园林绿化、市政安装、电力电网等工程材料信息价PDF/Excel查询下载,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已审定的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 400 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享受本省省内企业待遇的江苏建筑施工企业(冀建市〔2013〕27号文件)提供相关证书)。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手册》(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无需提供,提供相关证书即可)、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后,提供以下资料到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1.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2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3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需要地级市清欠办出具证明)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4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享受本省省内企业待遇的江苏建筑施工企业(冀建市〔2013〕27号文件)除外)。
4.1.5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证明函。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2 时整,下午14 时30 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
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29日
5.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赵清亮(建设单位代表)
韩学燕(A018招标小组负责人 注册监理工程师)
薛彦玲(A020招标小组成员)
王光锋(B024招标小组成员)
米雪英(C021招标小组成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市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邢台市天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郭守敬大街 地 址:邢台市中华大街388号
联 系 人:赵清亮 联 系 人:薛彦玲
电 话:0319-7611023 电 话:0319-2125750
传 真:0319-7611023 传 真:0319-2125750
|